一、补贴对象
2022年2月10日及以后,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
三、补贴周期
6个月(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
四、补贴申请方式
1、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办理;
2、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五、注意事项
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
六、补贴申请材料
点击下载《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开发区老科协人力分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