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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何时签订?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向劳动者发出合同续签征求意见函。
【提示】劳动者同意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办理续签劳动手续(遇特殊情况最迟应在合同到期后30日内续签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合同的,建议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向劳动者发出书面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11、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如何约定?
(1)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与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劳动者工作地点即使作宽泛约定,也应以不跨越行政区域为宜。
(2)业务员、驻外办事处等特殊岗位,其工作地点受企业业务拓展需要具有不确定性,约定或调整工作地点应以方便员工出行及照顾家庭为原则,与员工协商一致。
【提示】企业拟通过兜底条款来赋予单方调换工作地点权利的做法,不可取。比如有的企业合同条款约定:“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地点的,劳动者应当服从”,或约定“合同履行地为某某省、长三角地区”等,一旦发生争议,仲裁机构会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下寻求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秩序之间的平稳,企业很可能会败诉。
12、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的过程,用人单位应将有关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工资福利待遇等要件在合同中写清楚。合同签订后应给劳动者留存一份,并做好劳动合同签收记录。
(2)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以劳动者入职时间为准。考虑社会保险是按自然月缴费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应以某年某月月底最后一天为妥,避免因社保缴费造成企业人力成本的增加。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提示】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为防止员工由此产生的情绪影响,建议利用年休假、加班调休等方式,在合同到期终止前让员工有个休息缓冲的时间。
13、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多长时间为宜?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的过程。从稳定就业和企业人力管理成本控制角度,首次可签订一年期合同。合同期满前企业应当对员工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三年期劳动合同;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可不续签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代表是终身制劳动合同,企业提前解散、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纪等情况出现时,企业可以依法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4、什么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或患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以及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
【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含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的情形)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15、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到期,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法定保护期结束: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提示】劳动合同符合法定顺延条件的,可以不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应发函告知员工法定顺延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16、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无论是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合同到期续签,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从第2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赔偿,最高赔偿11个月工资。
(2)新入职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超过12个月的,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赔偿。
【提示1】劳动者仲裁时效为1年,从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或被法律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在仲裁时效内提出双倍工资赔偿诉求的,可以得到仲裁委的支持。
【提示2】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
17、企业高管及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企业招聘的高管及关键技术人才一般薪资待遇较高,是否符合企业录用条件,短期内难以判断和考量。可选择以下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利用合同到期自然淘汰不合适人员。此种做法权当试用期为一年,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企业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即可,无需任何理由,风险比较小。
(2)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设定6个月试用期,利用试用期考核淘汰不合格人员。
【提示】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企业应当严格把握。
18、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2个月(含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情形),劳动者仍然在原岗位工作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用工关系。
(1)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逾期不办理补签劳动合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止损,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说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过1年,被法律认定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示】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过1年,劳动者不同意补签的,可以不补签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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